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联系电话:15142020568
律师信息
王春龙-沈阳工程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王春龙律师

  • 律所:

    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142020568

  •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38号锦园别墅9-1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楼房间距的合格有什么标准?

添加时间:2013年6月2日 来源: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tsfcjf.com/
  对发展商来说,房屋排得越密就有更多的建筑面积出售;对购楼者来说,房屋间距要大些,居住得舒适些。到底怎样的间距才合理呢?有关规定是:楼距是楼高的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0.5倍。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
  应注意的是:
  1、 这个0.7倍是指首层的间距标准,层数越往上,间距标准越低。
  2、  个别情况下,间距虽窄,但若有出风处,这种情况会产生巷道风,即使巷子很长,也是很凉快的。但购楼者要到现场实地多体验几次,才能判别哪些单元风只从侧旁吹过而风不入室。
  3、 同样的间距,塔状的楼房比长条形板式的楼房好些,因前者较短,互相遮挡的情况比较轻微,因此通风采光好些。
  4、 假如有两个楼盘的楼价相同,但房屋间距不同,其实际数价是不同的,间距窄者实质上升了楼价。

联系电话:15142020568

Copyright 2018-2024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