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标与商签合同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31日 来源: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tsfcjf.com/
正文:议标与商签合同
尽管招标文件已经对合同文件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而且承包商在投标时也表示愿意遵守,但是,通常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业主和承包商仍愿意有一个议标阶段。在议标阶段,业主和承包商各有其工作:
对于业主而言:
(1)通过评审标书,虽然可以从总体上接受被授标的承包商的报价,但还发现投标报价中可能存在着某些不够合理的地方,希望通过议标,进一步压低正式的合同价格。
(2)发现投标书中某些建议是可以采纳的;有些也许是其他投标人的建议,但业主希望中标的承包商也能接受,因此需要同该承包商讨论这些建议,并确定由于采纳建议而导致的价格变更。
(3)讨论某些局部变更,包括设计的局部变更,技术条件或合同条件变更等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对于承包商而言:
(1)澄清标书中某些含糊不清的条款,充分解释自己在投标致函中的某些建议或保留意见。
(2)争取改善合同条件,谋求公正和合理的权益,使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达到平衡。
(3)利用业主的某些修改变更讨价还价,争取更为有利的合同价格。
由于承包商与业主的出发点与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因此,议标阶段实际上是一个严肃而艰苦的谈判,甚至可能产生激烈的争论。在经过议标阶段的讨论后,业主和承包商就会就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达到一致,从而形成一份最后文件,在双方各派一名高级代表审阅合同文件,并在文件上签字后,国际工程承包的合同确立了,以后对合同文件的修改也要根据谈判中所达成的协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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