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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第十七、十八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添加时间:2014年6月2日 来源: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tsfcjf.com/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以及深圳(楼盘)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我局组织完成了 “深圳机场(000089,股吧)值班保障用房项目”等6个项目绿色建筑设计阶段专家评审工作。现将该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2013年9月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得“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的项目有异议,均可以提出书面意见送市住房和建设局。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许媛媛,联系电话:83786612,传真8378785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9

  附件:1、深圳市第十七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2、深圳市第十八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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