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联系电话:15142020568
律师信息
王春龙-沈阳工程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王春龙律师

  • 律所:

    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142020568

  •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38号锦园别墅9-1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住建部通报4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添加时间:2014年8月29日 来源: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tsfcjf.com/
  北京8月8日电今年7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4起、死亡14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8人,同比分别上升100%和13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对这4起事故进行了通报。

  2011年7月,内蒙古发生2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贵州、辽宁各发生1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7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特拉中旗农贸市场工程在搬运工具式脚手架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造成5人死亡。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内蒙古国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内蒙古众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是巴彦淖尔市正昊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健康新家园二期工程在拆除塔吊过程中,发生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内蒙古新正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巴彦淖尔市第一建筑公司,监理单位是巴彦淖尔市正昊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7月24日,贵州省铜仁市富佳大厦4s店综合楼工程在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铜仁富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是铜仁广厦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月31日,辽宁省沈阳市黎明金叶新苑工程在塔吊顶升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沈阳明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沈阳振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辽宁建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今年7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0起、死亡66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4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同比分别下降21.88%和10.81%。

联系电话:15142020568

Copyright 2018-2024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