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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房产纠纷的处理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15日 来源: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tsfcjf.com/
  涉外房产纠纷的处理
  涉外房产纠纷的含义
  涉外房产纠纷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房产权属\房产交易等所生纠纷。涉外因素包括主体涉外和内容涉外。主体涉外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或组织。内容涉外指引起房产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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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房产常见问题
  房屋产权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几十年的风风雨雨,许多房屋自然损坏严重,有的结构发生了变化,还有一些产权也发生了变化。对属于民事权益方面的房屋纠纷,包括房屋典当、买卖、租赁、代管和其他侵权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去台人员和台胞要求回赎去台前出典的房屋,如果土改中已经处理或者典期届满后承典人已依法取得所有权的,不再变动;法律、政策规定可以回赎的,应予准许。
  去台人员和台胞所有的房屋已被他人侵占或者处分的,人民法院应本着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并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去台人员和台胞的房屋去台前委托公民个人代管,现在房屋仍旧由代管人或者代管人的继承人代管,如果去台人员和台胞要求解除或者变更这种代管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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