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联系电话:15142020568
律师信息
王春龙-沈阳工程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王春龙律师

  • 律所:

    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142020568

  •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38号锦园别墅9-1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物业截留补贴费 自称此举为省事

添加时间:2017年4月28日 来源: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tsfcjf.com/

  近日,朝阳区管庄新村的居民接到物业通知,称将在清洁能源采暖补贴中扣除2013年物业费和卫生费后下发。13日下午,负责该地区的顺长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为了方便居民和物业两方。

  家住管庄新村D区的韩先生介绍,大约半个月前,小区门口张贴起通知,要求居民前往物业处领取本采暖季的清洁能源采暖补贴。“这个补贴按房屋面积发放,我家本来能拿800元,但是物业告诉我只能领取不到210元”,韩先生询问后得知,物业是将自家2013年应付的物业费和卫生费扣除后下发。

  前天下午,

  昨天上午,朝阳区管庄乡政府工作人员玉红表示,补贴是由乡政府每供暖季按照每建筑平米10元钱的标准下发。由于顺长物业管理中心更为了解小区住户的情况,乡政府每到供暖季,会将补贴拨付给物业,由物业根据实际情况核发,多年如此。她表示,目前,乡政府并不了解物业从补贴中扣除2013年度物业费和卫生费后下发的情况。

  北京四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庄清忠表示,物业是接受委托来发放补贴,无权对委托钱款进行截留,必须按照委托完全交付至居民。

联系电话:15142020568

Copyright 2018-2024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