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个人信用行为,建立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注册建造师信用信息的分类、采集、评价、管理、使用等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讨论,并于2007年7月3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办法》可在中国建造师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010-58933869 010-58933790
传 真:010-58933913 010-58933530
联系人:缪长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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