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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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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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费用

添加时间:2017年8月30日 来源: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tsfcjf.com/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 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 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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