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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缴纳哪些税?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2日 来源: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tsfcjf.com/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问:雇土地管理部门以交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当缴纳哪些税如何计算

  答: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及以下税种:

  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一营业额×税率。因此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相关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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