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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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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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成功案例之一

添加时间:2018年1月10日 来源: 沈阳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tsfcjf.com/
2008,李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王先生,王先生有一个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双方约定价格后,李女士给付一定的金额后,将王先生名下的经济适用房买下来,并且所有的资料归李女士保管,李女士装修后,父母一直居住此屋,等房子满五年过户时,李女士多次催告王先生过户,王先生一直迟迟不过户,并且提出几十万的补偿款,无奈之下,李女士找到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超律师,江超律师代理此案后,以借名买房起诉至法院,并收集大量的人证、物证,最终法院支持了李女士的请求,判决将此房过户至李女士名下  因此,要理性地选择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避免借名购买这种违法行为。如果您已经因为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而处于纠纷或遭受经济损失,可以寻找律师帮助诉讼维江超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683234496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专业:法学2001年11月代理的第一起案件起,截止到2013年底,承办各类诉讼案件1079件,其中,986件获得胜诉。代理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最高一亿一千万元,二审改判获得胜诉案件12件,代理的民事、经济案件中549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007年12月,被评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8年10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代理的宋某某故意伤害案件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中播出。承办的 闯关司机轧死拦车巡路员 、 门头沟袭警 、 仇人的恩人 等案件先后被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新京报》等新闻媒体追踪报道。2009年12月,成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志愿律师。2010年3月取得证券从业资格。2010年5月18日,接受全国振兴地方经济工作委员会聘请,担任该委员会中小企业法律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助理。2012年5月14日,电影《人心底色》正式上映,影片取材于江超律师承办的真实案例。2012年8月,当选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3年3月29日,全国首届健身业人才交流会在京举行,江超律师应邀担任嘉宾。2013年10月23日,江超律师应邀参加中国民主促进会朝阳区委法律大讲堂活动,为社区居民讲解继承法律知识。2014年荣获律师事务所年度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加入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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