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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标办组织召开《北京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9日 广州工程合同律师

市招标办组织召开《北京(楼盘)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2013年6月25日、26日,市招标办分别组织各大施工企业集团和部分建设单位召开座谈会,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深入讨论,市招标办主任陈晓峰、副主任袁利军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陈晓峰主任主持,陈主任首先简要介绍了市招标办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按照委工作部署,继续扎实稳步地推进关于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材料设备、评标专家等四个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二是集中组织评标专家进行业务考试;三是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代理机构业务技能。陈晓峰主任着重介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创新点,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减少环节、缩短时限、优化程序“为原则,着力简化重要材料设备招标前置条件,改程序串联为并联;二是推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备查备案制;三是调整评标权重;四是实现全部行政管理事项即时办理。

  各大施工企业集团及建设单位与会人员畅所欲言,结合各自在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方面的丰富经验,对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同时对如何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工作改革创新、完善招投标监管工作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招标办将认真做好各单位反馈意见的汇总整理工作,继续完善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办法制订出台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招标办将落实市场主体沟通协商常态化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对下半年出台的四个管理办法将及时征求市场各方主体意见。

律师:曾强 [广东]

广东尚辰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广州工程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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